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了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自2021年4月20日起,进入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标明费用金额,并相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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